劳动法频道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热点评论 | 新劳动法 | 会员注册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 R 论坛 | 会员登陆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当前位置:劳动法频道 > 劳动保护 > 工作时间 > 正文

“带薪休假”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www.51Labour.com/
  公务员可以“带薪休假”,那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怎样休假呢?据太原市人事局介绍,1985年,我省就出台了相关办法,其中规定,我省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休假制度。1991年,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又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恢复实行休假制度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人员休假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因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规定与公务员休假制度基本一致。

  企业职工的休假制度在《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带薪休假”。根据1991年国家的规定: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超过两周。因此,企业职工的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不休假也不“经济奖励”

  自己不休假是否可以享受经济奖励是广大公务员比较关心的问题。太原市人事局告诉记者,对于这一问题,国家和我省都曾有明确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企业职工“禁止借休假之机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因此,公务员不休假,省城的机关单位也不能对职工发放补助。同时,职工在外地休假的,往返产生的相关费用也是“自行处理”。

★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职工工作时间规定
  • 统一工作时间与周休日
  • 综合计算工时制
  • 实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审批
  • 关于延长工时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
    劳动保障法律综合标准
    About 51Labour - 人才租赁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