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频道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HR知识库 | 劳动保障 专题汇总 | 热点评论 | 新劳动法 | 会员注册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人力资源管理师专题
法 律 库 | 劳保数据 | 在线咨询 | 案例分析 案例研讨 | 资料下载 | H R 论坛 | 会员登陆 企业咨询 | 红海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人学会

加强对考评员的“考评”


中国劳动咨询网  http://www.51Labour.com/
考评员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操作者,是按照职业技能标准考核和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考官”。考评员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鉴定工作的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有部分考评员存在着素质不高、工作不力、考评不严等问题,对此应从考评员的资格认定、聘用上岗、现场考评和督导评议四个方面入手,加强考评员的管理与控制。

    一、严格资格认定,择优聘任上岗

    鉴定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考评员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上岗。要严把考评员入口关需从三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考评员的自身业务素质,即精通本专业的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二是思想工作表现,考察考评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责任心及其原则性;三是鉴定理论培训合格,能够熟练掌握鉴定标准和考评技术。达到上述要求者方可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考评员资格证书及胸卡,明确其担负的工种类别和级别。

    对取得资格的考评员要实行择优、差额聘任,由鉴定部门与考评员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考评员上岗时必须佩戴由劳动行政部门制发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凡需解除聘约的考评员要提前征得聘任单位的同意,聘任期满的考评员要及时续聘,以保持考评员队伍的稳定性。

    二、合理组织调配,独立鉴定考评

    鉴定考评时根据鉴定工种、等级和类别情况从取得资格的考评员中抽调相应级别的考评员,并采取不定期轮换方式,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级人员结构要合理,并具有代表性。鉴定部门要采取多种组织方式,对考评员进行合理调派,建立双向约束机制。例如,对侧重操作结果评判的工种,如车工、钳工、电焊工等,可采取监督现场的考评员不检测、检测的考评员不监督现场的方法,实行隔离评分;对侧重操作过程评判的工种,如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采取考评员流动组合、考核项目和工位大循环、应试人员抽签定项目的方法组织,由三名以上考评员对操作过程的每一步骤跟踪评分,互不通气,从而保证了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评员在取得资格的鉴定工种(专业)、等级范围内享有独立的鉴定考评权,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为保证考评员能够严格执纪,公正执法,必须遵守考评员对亲属、师生、师徒的鉴定回避制度,以减少来自鉴定对象、用人单位等各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三、强化现场管理,控制评判误差

    现场评分是考评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考评员的评分不仅是对应试人员的技能评判,也是考评员自身素质和考评水平的体现。考评员的评分可与考评小组的集体意见相比较,实行误差控制。因为考评小组的集体意见被公认是衡量应试人员技能水平的标准,也是确定应试人员合格不合格的法定依据。一旦发现考评员评分过宽或过严,出现极端数据时,要立即予以纠正,使评分误差降到允许的控制范围内。产生极端评分的原因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是考评员对评判标准掌握不一致,意见不统一,各持己见,这时需要进一步学习鉴定标准,统一考评员的思想认识,提高考评技能;二是受考评员心理因素如个人意志、好恶等的影响,这时需要对考评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调控,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服从工作安排。三是工作态度不认真、马虎潦草造成评分失误,对此应进行严厉批评,必要进予以撤换。四是考评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此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评员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四、完善督导制度,定期考核评议

    职业技能鉴定督导制度是保证鉴定技师的重要措施。督导员负责对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过程、考评结果和考评员行为表现进行监督,有权对考评过程中考评人员的违纪行为予以制止或提出处理建议。

    每阶段鉴定结束后,鉴定部门要及时对考评员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评议。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可从考评员持证上岗、坚守岗位、维护考纪、严格考评等方面进行考核,由鉴定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考评员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建立考评员管理台帐,并定期将评议结果反馈到考评员所在单位。对于鉴定工作业绩突出的考评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宣传考评员的先进事迹,树立考评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考评员团结在鉴定部门周围,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发展。

    



★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 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举办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软件培训班
  • 自学考试有四种类型
  •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声讯台开通 拨个电话可查询职技鉴定
  • 抓住职业技能开发的“牛鼻子”——开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新局面
  • 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
  •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打印】【关闭
    免责声明:

        中国劳动咨询网对任何包含于或经由本网站,或从本网站链接、下载,或从任何与本网站有关信息服务所获得的信息、资料或广告,目的是为公众提供资讯,服务社会公众,不声明也不保证其内容的有效性、正确性或可靠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咨询网所有。
    劳动保障法律综合标准
    About 51Labour - 人才租赁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