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辽人社〔2019〕56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19-06-03
  • 实施日期2019-06-03
  • 发布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正文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医保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关 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人社部 发C20丨9〕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髙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9〕14号)有关规定,迅速行动,加快业务系统调试和各部门间对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按时有效落地落细。

三、各地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理解掌握政策,防止政策执行中出现偏差。

四、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依托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引导社会舆论,准确解读各项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国家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综合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韁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陳厅 (局)、财玫厅(局)、医保局,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

列市税务局:

为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深入学习领会《方案》精神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是实施更大規模减税降费措施的重要内容,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 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 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财玫、税务、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其组织学习, 深釗領会《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重要 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 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徼企业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二、 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要根据《方案》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在组织领导、具体任 务、玫策措施、工作进度、监督检査等方面作出用密部署,层层 压实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以推进。要严格执行《方案》有关規定,各地玫策要規范统一,防止政策多样,严禁“边 规范,边突破”。各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降 费目标,统筹研究,明确职责,迅速行动,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玫策有效落地

落纽。

三、准确把握《方案》的有关政策

(一)关于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 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省内单位缴费比例不统一的,高于 16%的地市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目前暂不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的地区,要按照公平统一的原则,研究提出过渡方案。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

(二)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失北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 曰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 险费丰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曰。

(三)关于继续阶投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财玫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8〕25号)巳纳入降费范围的统筹地区,原则上继续实施,保持力度不减。此前未纳入降费范围但截至2018年底累 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达到阶段性降费条件的统筹地区,要按规定下调费率,确保将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全部纳入降费范围阶段性降费率期间,费率确定后,一般不做调整。

(四)关于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背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域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

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为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 水平平稳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提出基本养老金 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并加强对各地的指导。

(五)关于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调 整计算口径后的本地全口径域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允许缴费人在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以减轻其缴费负担、促进参保缴费。

(六)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各地 要逐步统一养老保险玫策,完善省级统筹制度,为全国统筹打好基础,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印发关于推进省级统筹的具体指导意见.

(七)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刑比例, 为进一步均衡各省份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逐步提高企业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金按时足额发放,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_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另行部署。

(八)关于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寧业单位社

六、全面开展宜传工作

各地要组织各方力量,紧跟时代步伐,聚焦全煤体时代和媒 体躲合发展,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宜传实效,宜传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重大意义,总体筹划,突出重点,正确引导舆论,为社保降费玫策落实落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统一 明确宣传口径,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宣传步调一致,依托权威媒体,进一步提高社会参与度和知晓度,准确解读各项玫策,针对群众关切问题解疑释惑。

七、逐级抓实培训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方案》学习培训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做好 培训安排,创新培训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已举办落实《方案》专题培训班,对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进行联合培训, 组织集中研讨各地也要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工作,帮助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理解掌握政策,明确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提高贯彻《方案》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及时掌握实施情况,认其分析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注重动态跟踪,认其排查风险点,制

定相关预案,把工作做实做钿,确保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 足頟发放,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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