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

基本信息
  • 发文字号楚劳社办〔2006〕74号
  • 效力级别地方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发布日期2006-08-14
  • 实施日期2006-10-01
  • 发布机关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正文

各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我州从一九九八年实施生育保险州级统筹的制度,切实保障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随着我州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行的有些生育保险待遇已明显偏低,特别是《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后,新增加了一些计划生育医疗费用项目和产假。

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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