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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颁布日期】:2002-3-20
【法律文号】:苏劳社险[2002]9号、苏财社[2002]21号 【执行日期】:2002-3-20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苏劳社险[2002]9号、苏财社[2002]21号
【字体:  
关于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原行业统筹省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江苏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劳社部函[2002]27号),现将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企业及有关单位2002年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通知你们,请严格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附件:2002年江苏省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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