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重庆市劳动局 【颁布日期】:2000-8-4
【法律文号】:渝劳函[2000]27号 【执行日期】:2000-8-4
重庆市劳动局
渝劳函[2000]27号
【字体:  
对沙坪坝区社会保险分局《关于劳动服务公司及街道集体企业人员能否办理提前退休工种退休的请示》的复函

  沙坪坝区社会保险分局:
  你局《关于劳动服务公司及街道集体企业人员能否办理提前退休工种退休的请示》(沙社险发[1999]49号)已由市社会保险局转报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劳险[1992]22号)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职工均应参照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参加养老保险。”“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本工种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规定年限,投保满15年可以办理退休。”因此,你局所反映的劳动服务公司及街道集体企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规定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