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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贵州省劳动厅
【颁布日期】:2000-4-24
【法律文号】:黔劳厅发[2000]28号
【执行日期】:1999-10-1
贵州省劳动厅
黔劳厅发[2000]28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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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通知
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按照省人事厅黔人发[2000]10号文件规定,对参加直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凡于1999年9月30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从1999年10月起,每人每月增加退休费20元。所增加的退休费,由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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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六一基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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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武警部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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