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颁布日期】:2002-9-4 |
| 【法律文号】:川劳社函[2002]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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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200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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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川劳社函[2002]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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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都市九鼎药房纳入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范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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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九鼎药房积极开发运用计算管理系统,主动配合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为支持成都市九鼎药房开发的计算机控制个人帐户资金支付范围管理系统试运行,结合实地考察情况,现决定将符合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条件的成都市九鼎药房(一环路东三段92号)及其连锁的新华店(金仙桥街9号)、八里店(八里小区桃溪路46号)从2002年9月25日起纳入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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