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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1-10-17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1991-10-17
劳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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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之三

      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
      1.  适用范围
      电工作业人员,含从事电工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不含电业系统及矿山企业的电工作业人员。
      2.  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2.1 年满18周岁。
      2.2 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 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4 学徒期满(含改变工种者)。
      3.  培训要求
      3.1 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3.2 采用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一培训教材。
      4.  安全技术理论培训考核
      4.1   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4.1.1 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4.1.2 触电方式、触电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的案例解析。
      4.1.3 触电急救及现场救护知识。
      4.1.4 保护接零及保护接地。
      4.1.5 电气安全用具的分类、性能、使用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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