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劳动部 【颁布日期】:1993-8-3
【法律文号】:劳部发〔1993〕166号 【执行日期】:1993-8-3
劳动部
劳部发〔1993〕166号
【字体:  
关于健全职工技能开发统计体系的通知

  关于健全职工技能开发统计体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部门:
  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是劳动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管理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重要手段。它对于掌握劳动力资源数量、质量状况,制定规划、政策,研究分析其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职业技能开发统计工作还比较落后,其主要表现是统计范围窄小,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应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开发统计体系原来只包括技工学校统计和技师评聘统计两项。现对技师评聘统计的内容作了修改,形成技师评聘和培训统计。同时又增设了两个统计项目。除《技工学校综合情况统计表》仍按原来的要求填报外,本通知下达的三项统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别在《技师评聘和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1)、《工人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劳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3)中说明。今后,随着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需要,还将适当修改和增加某些统计内容。
  该统计体系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职能处(科)室负责。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创造条件采用较先进的统计工具,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项统计报表均为年报表,省(部)级层次的统计上报时间为每年一月下旬。
  三、请按照劳培司字〔1992〕8号文件要求,使用部发主结构软件汇总、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将汇总数据库经部──省间远程数据通讯网报部(使用电子邮件,发往用户请选培训司)。
  请各地、各部门抓紧组织实施,严格统计制度,保证统计工作的落实。在统计中有什么问题,及时与劳动部培训司联系。
  附件:1·技师评聘和培训情况统计表(本刊略)
  2·工人培训情况统计表(本刊略)
  3·劳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本刊略)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同意印发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问题的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同意建立民政农业体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做好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同意建立农业等5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等有关问题的函
·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反射疗法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普查优秀鉴定所(站)优秀工作者和限期整改及撤销的鉴定所(站)名单的函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