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八月八日
倪志福副委员长、徐鹏航副主任、张丁华副主席的讲话(略)。 不断总结推广新经验,推动《劳动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在全国贯彻《劳动法》
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1996年7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贯彻《劳动法》经验交流会,可以说是对一年半来贯彻实施《劳动法》所取得的成果的一次检阅。在第一天的大会上,威海市政府、邢台市委、兰州三毛纺织集团、铁道部、湖南省劳动厅、江苏省总工会等18个地方、部门和企业介绍了经验,会上还印发了60多份经验材料,在小组讨论中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这些典型经验都是《劳动法》实施以来涌现出来的,是群众的创造,是实践的产物,是具有推广价值的。这些经验从不同侧面生动地反映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进展。将这些典型经验与全国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总体进展情况结合起来分析,我认为,《劳动法》实施一年多来,呈现出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