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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劳动部 物资部 【颁布日期】:1989-12-4
【法律文号】:劳力字【1989】40号 【执行日期】:1989-12-4
劳动部 物资部
劳力字【1989】40号
【字体:  
关于劳动服务公司经营生产资料问题的通知

  关于劳动服务公司经营生产资料问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巩固劳动服务公司生产基地,稳定企业的从业人员,发挥劳动服务公司为劳动就业服务的作用,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物资公司的意见》(国发【1989】74号)文件的精神,现对以安置待业人员为主要任务的劳动服务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经营生产资料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劳动服务公司可以销售自己生产的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
  二、可以经营非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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