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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劳动人事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1984-10-8
【法律文号】:劳人办厅【1984】24号(已失效) 【执行日期】:1984-10-8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
劳人办厅【1984】24号(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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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一九八五年劳动工资计划的设想》(摘要)的通知

  关于印发《一九八五年劳动工资计划的设想》(摘要)的通知

  现将一九八五年劳动工资计划的初步设想(摘要)发给你们,供作编制计划时参考。

  附:
  一九八五年劳动工资计划的初步设想(摘要)

  今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预计劳动工资计划执行情况较好。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得到了控制,增加较少;城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就业人数增加;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有较明显的提高,创历史最好水平;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企业职工的收入有了较多的增加。
  根据上述预计和明年生产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城市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特点,一九八五年劳动工资计划的初步设想如下:
  一、关于指导思想
  一九八五年劳动工资计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体制和计划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进一步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克服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弊端,给地方和企业以一定的自主权;改变劳动工资计划与经济建设、人民生活需要脱节的状况,使职工人数计划与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衔接起来,使职工的实际收入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有相应的增加,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积极进行劳动制度改革,继续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加强职工余缺调剂,促进职工合理流动,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进一步扩大城镇劳动就业。
  二、关于指标的设想
  1.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计划安排增加220万人。一九八五年必须安排的大专、中专、技校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转业干部等统配人员约为160万人。尚可从社会上招工60万人,基本上能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等方面对劳动力的需求。
  2.城镇劳动就业。一九八五年城镇需要就业的劳动力共740万人(包括国家统一分配的人员)。估计可安置550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安排350万人(包括补充自然减员),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包括补充自然减员)和个体劳动者约增加200万人。年末尚有待业人员200万人。
  3.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增加的工资总额,主要用于增加职工、新职工转正定级。企业职工增加工资、奖金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4.按照一九八五年工业总产值增长7%的安排,一九八五年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计划提高5%,达到14,730元。
  5.一九八五年技工学校计划招生32万人。
  三、一九八五年拟采取的措施
  1.认真落实和进一步放宽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政策,促进解决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物资、资金、场地、税率和协调指导组织等问题。努力扩大城镇劳动就业,使集体职工和个体劳动者有较多的增加。
  2.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克服存在的弊端,给地方、部门和企业以一定的自主权。
  (1)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的增长同生产建设和经济效益挂钩,在生产和经济效益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时,允许增人指标向上浮动,但最多不能超过增人指标的10%。(具体办法另定)
  (2)改革经济特区的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试行以特区为主管理的办法。(3)积极进行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的试点;总结改革计划外用工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按一定比例浮动的试点地区的经验。
  3.继续控制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的增加,认真做好富余人员安置工作,积极组织他们开辟新的生产、服务门路。改革单纯靠行政手段调配职工的制度,采取经济措施,促进技术工人的合理流动。
  4.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真正把劳动制度搞活。同时积极改革统包统配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根据生产、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技校毕业生实行择优分配的办法。
  5.在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的基础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6.一九八三年国家规定企业调资由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进入成本后。由此腾出的资金企业有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自费浮动工资、浮动升级、浮动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或者进行自费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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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失效]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失效]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已废止)
·关于加强对举办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当行政被告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关于印发《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印发《关于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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