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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劳动人事部 【颁布日期】:1987-10-6
【法律文号】:劳人干【1987】56号 【执行日期】:1987-10-6
劳动人事部
劳人干【1987】56号
【字体:  
关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人能否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通知

  关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人能否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的通知

  目前,许多地区和单位询问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工人能否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现在是工人身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确因需要,在本单位干部编制定员、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和增资限额内,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同等待遇,不办转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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