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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家劳动总局 交通部 财政部 【颁布日期】:1981-5-6
【法律文号】:(81)劳总薪字61号(已失效) 【执行日期】:1981-5-6
国家劳动总局 交通部 财政部
(81)劳总薪字61号(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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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海各港口装卸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关于沿海各港口装卸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为了进一步调动装卸工人的劳动积极性,提高装卸效率,以迅速解决当前各港口的压船问题,特对港口装卸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中的几个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沿海各港口的装卸工人的计件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一九八0年四月(80)劳总薪字第80号文件颁发的《国营企业计件工资暂行办法(草案)》中,关于“在保持劳动定额先进合理的前提下,可不限制工人的计件超额工资”的规定执行,不限制计件工人的超额工资。
  二、装卸工人的计件工资和计件超额工资,应该列入企业的生产成本,实行利润留成的企业也改为列入成本中开支,原在企业利润留成中提取的这部分奖金不再提取。
  三、要认真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并重的方针,在实行无限制的计件工资时,应特别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注意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注意抓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劳动定额管理工作,以充分发挥计件工资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提高经济效果。
  各地劳动、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认真贯彻上述规定,搞好装卸工人的计件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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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失效]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失效]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已废止)
·关于加强对举办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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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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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印发《关于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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