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资受七元限制的职工,在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时如何增加地区工资差的问题的意见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询问,一九七七年调整工资时,增加工资受七元限制的(包括中专毕业生按七元增资的,下同)职工,在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时,如何增加地区工资差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执行十一类工资区制度的职工,可按照提高地区类别后同等级增资受七元限制人员的工资额执行。
二、不执行十一类工资区制度,属于按国务院国发〔1979〕258号文件第二、三项规定调整偏低工资的职工,可在本人工资额的基础上按百分之二点八三的幅度提高工资;属于按第四项规定,工资标准填平补齐的,和经批准合并工资标准的职工,可按执行填平补齐和合并后的工资标准同等级增资受七元限制人员的工资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