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HR考证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颁布日期】:2001-8-30
【法律文号】:苏价费[2001]267号、苏财综[2001]139号
【执行日期】:2001-9-1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苏价费[2001]267号、苏财综[2001]139号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对南京市劳动保障IC卡收费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收取劳动保障卡及职工工伤证工本费的请示》(宁价费[2001]251号、宁财综[2001]58号)悉。为适应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需要,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福建省医疗保险IC卡等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计价格[2001]1321号)有关医疗保险IC卡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工本费核定的规定,现就有关收费批得如下:
一、 同意你市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参加劳动保障(实行登记、就业、查询、缴费、就医一卡制)对象首次发放劳动保障IC卡时,收取IC卡工本费12元/卡(含卡套)。对遗失、损毁补发的,按15元/卡收取。上述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此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对纳入人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线和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人员是否减免收费,由你市自行确定。
二、 监于职工工伤证工本费收费依据不足,因此,你市发放职工工伤证不得向有关对象收费。
三、 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IC卡前,应作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在领卡和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政策,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发卡收费单位要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票所收费。其工本费收入作为预算外资金,应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主要用于购、建卡方面的开支,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
以上规定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下一条:
关于贯彻市政府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