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资税利率指标基数是指上年实现税利总额同职工工资总额之比。 (五)工资利润率指标基数是指上年实现利润总额同职工工资总额之比。 第六条 社会效益考核指标要根据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特点,选择反映事业发展规模或工作质量的具体量化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作为社会效益考核指标,也可作为考核的否定指标。 (一)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进行核定。 (二)社会效益指标作为考核的否定指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新增效益工资。 第七条 实现税利总额与工资总额严重倒挂的单位,可采取税利新增长部分按核定定额提取新增效益工资的办法。 第四章 工资总额基数的范围及核定 第八条 工效挂钩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规定的全部内容。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工资总额为基础核定: (一)新挂钩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上年正式职工工资总额为基础,扣减不合理工资支出,加上执行国家上年调整工资等政策的翘尾工资核入工资总额基数。 (二)经批准继续实行工资挂钩的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工资清算的应提工资总额为基础,核增(减)按国家规定应增(减)工资的各种因素后作为本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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