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人事部 【颁布日期】:1995-6-2
【法律文号】:(人计发[1995]58号)(已失效) 【执行日期】:1995-6-2
人事部
(人计发[1995]58号)(已失效)
【字体:  
人事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下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系统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指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和《关于印发银行、保险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薪发[1994]34号),以及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下达银行、保险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指标的通知》(人计发[1995]18号),现将你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加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指标   万元(三个月),其中   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增加工资指标   万元(三个月)。增资指标按照责任目标津贴在工资构成中占40%的比例予以核定,工资套改时间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
      二、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国家实行总量控制,下达给你单位的增资指标要严格掌握,从紧安排,不得突破。
      三、工资改革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工资标准和实施办法执行,不得自定标准,放宽政策,自开口子。
      四、各单位应主动与当地人事计划部门联系,在人事计划部门支持下做好工改增资工作;同时人事计划部门要与建设银行系统各单位密切配合,切实保证工资改革增加工资控制在国家计划之内。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失效]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失效]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已废止)
·关于加强对举办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当行政被告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关于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知
·关于印发《茧丝价格和流通管理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关于印发《关于1998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失效)
·劳动部关于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