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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州测绘主管部门: 为提高我省测绘行业劳动者素质,加强就业管理和测绘行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四川省测绘局共同制定了《四川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我省测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就业管理和测绘市场管理,进一步强化测绘行业管理,为西部大开发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测绘人才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劳动部《关于同意成立国家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批复》(劳部发[1996]444号)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测绘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中全面推行的一种证书认证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以及工资分配等的主要依据,是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也是劳动者境外就业、劳务输出中办理技能水平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五种等级。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条 四川省测绘行业技术工种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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