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安全生产、劳动环境、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劳动活动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生产经营者。 第四条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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