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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一九八四年五月对李政道教授《如何安排“博士后”科技青年的一些建议》的批示精神,国家科委、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征求了一些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吸收了某些专家和留学回国博士的建议,并同财政部、国家计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商业部等有关部门反复研商,提出了在我国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初步意见。现将主要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研究制度十分必要。 博士后研究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一些发达国家逐渐形成的一种造就优秀专业人才的制度。实行这种制度的办法和目的是,在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设置一些不固定的职位,挑选一些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这里从事一个阶段的研究工作,以拓宽知识面,进一步培养独立工作的能力,使之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人员。 我国自一九八一年以来,在国内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已近千名。从一九七八年开始,选派出国的研究生累计已有三千余名,目前已陆续有人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工作。李政道教授建议,在国内某些学术水平较高、科研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选拔一些在国内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这里从事一定时期的科研工作,不属于这些单位编制内的正式职工,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之前处于流动状态。我们认为,这样做有利于造就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当代科学发展的高水平科研人才;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使科研、教学队伍始终保持朝气蓬勃的活力;有利于学术交流博采众长,避免在学术上出现“近亲繁殖”的现象;有利于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和用人单位都有更多的机会相互挑选,以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这应作为智力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尽快予以实施。 二、为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成应包括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有关领域。 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一项新的工作,必须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一九八五年和一九八六两年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二百五十人。 三、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有高水平的博士导师; (二)学术气氛浓厚而活跃,科研工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三)有必需的实验设备,科研后勤条件良好; (四)单位领导积极热心。 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规模,在试办期间不宜过大,每一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三至五人,最多不超过十人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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