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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2-12-25
【法律文号】:津劳党组[2002]45号 【执行日期】:2002-12-25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津劳党组[2002]45号
【字体:  
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200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元旦、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安排组织好“两节”期间的工作和活动,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政建设规定和纪律,经局党组扩大会议十二月二十三日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两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之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好《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20日刊载的《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处室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学习,部署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铺张浪费的再教育,使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纪律得到有效地落实。
  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禁止铺张浪费
  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财务制度监督。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和活动,严禁利用节日期间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相互走访拜年等活动。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和有价证券。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禁止以权谋私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以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严禁利用职权接受企业或个人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禁以权谋私或为小团体谋取私利。
  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关心群众生活
  “两节”期间,各级干部要全力做好“两个确保”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领导干部要力戒“三浮”作风,应拿出更多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困难企业,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实践好党的根本宗旨,做到勤政为民。接待职工群众来访,要做到热心、耐心、诚心,绝不允许发生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信访、监察、仲裁、就业、职介、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等窗口部门,要优质做好服务工作,让职工群众满意。领导干部下基层、企业调研,要轻车简从,严禁在基层、企业大吃大喝,特别是利用调研服务之机到困难企业吃、喝。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五、倡导文明、健康的新风尚,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和侵蚀
  要发扬优良传统,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反对和禁止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支持此类活动。
  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通知》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切实落实,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的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本通知精神的,要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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