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你厅十月八日《关于养老保险会议的请示》收悉。我们意见如下: 国务院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分工,国发[1991]33号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农村(含乡镇企业)的养老保险由民政部负责。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最近民政部在山东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民政部在山东试点工作的经验,进一步讨论研究《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并对下步工作作了部署。由于时间较紧,没有通知几个较远的地区出席会议。但会议文件和材料随后寄到。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当前重要的问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精神,进一步理顺关系,改变政出多门的混乱状况,为下一步改革打好基础。民政部不同意大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保险公司承办的做法。因此,对新疆自治区保险公司继续插手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请你厅积极与人事、劳动等部门联系,并按民办[1991]186号函的精神,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汇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