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部:
你部《关于石炭井矿务局等37个单位成立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请示》(煤函字[1997]第263号)和《关于徐州矿务局、七台河矿务局成立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请示》(煤函字[1998]第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部在北京、黑龙江、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编号为煤炭018号至煤炭053号。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工种范围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统一编制的工种编号(见附件)。
请你部按照《关于同意成立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劳部发[1996]441号)的要求,在上述地区选择你部申报的煤炭行业34个工种范围内的部分工种(10个以内),开展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并将试点工作方案报劳动部职业技能开发司备案,同时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请你部对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加强领导,并在工作中主动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联系,取得他们的指导、协助与支持,使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
附件: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及鉴定范围 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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