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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部: 你部《关于申请成立中国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函》(机械人[1997]934号)收悉。根据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经研究,同意成立机械工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印发《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中心”的职责如下: 一、在机械工业部人事劳动司的领导和综合管理下,组织实施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制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建站条件和建站资格审查; 三、制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资格要求,负责考评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四、组建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 五、参与制定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规范; 六、指导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 七、参与机械行业技能竞赛活动; 八、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和信息交流。 请你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中心”的人员编制等问题,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待机械行业特有工种范围确定后,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并在工作中加强与各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联系,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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