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
在线咨询
|
HR知识库
|
专题汇总
|
资料下载
|
劳保新闻
|
劳保数据
|
案例研讨
|
新劳动法
|
HR论坛
|
考证培训
|
劳务派遣
|
红日培训
|
注册
|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HR工具搜索
劳保数据查询
合同
加班工资
社保
养老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
养老保险
个人所得税
【颁发部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1987-3-21
【法律文号】: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已失效)
【执行日期】:1987-5-1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已失效)
【字体:
大
中
小
】
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
兼职监察员接受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指派,持《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员证(兼职)》,可以在非本人所在的企业执行任务,行使监察员的职权。
第四章
处罚与奖励
第十六条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给以五百元至二万元的处罚:
(一)接到《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不作改进的;
(二)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工程技术措施的设计,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竣工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
(三)发生重伤、死亡等重大事故的;
(四)由于不认真改善劳动条件致使职工发生职业病的;
(五)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未经技术、安全培训和考核就独立操作的;
(六)其他违反劳动保护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给以二千元至五万元的处罚:
(一)企业负责人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预防措施或采取预防措施不力,在一年内发生同类事故的;
(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拖延报告的;
(四)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防护、治理设施失效,或长期搁置不用,或被废弃拆除,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文共
6
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网络收藏夹:
上一条:
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下一条:
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
国家 法规
更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决议[失效]
·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失效]
·
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律师资格考试办法(已废止)
·
关于加强对举办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培训班管理的通知
·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当行政被告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更多…
·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02年上海市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对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进行2002年春节慰问补助的通知
·
关于2001年本市地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调控补充意见的通知
·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定期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关于对本市部分年龄大、退休早、养老金低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的通知
法律法规目录
最新法规(不限类别)
热点法规(不限类别)
国家法律
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
其他
劳动就业
就业管理
再就业管理
失业管理
就业服务
其他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人员安置与流动
其他
工资与福利
工资
福利
其他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保险
保险基金管理
最低生活保障
社保综合
劳动标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职工奖惩
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其他
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
其他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与技能竞赛
职(执)业资格管理
职业标准与技能鉴定管理
其他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劳动争议执法监督
其他
劳动人事法综合
劳动综合
人事法规
公务员
其他
其他
计划生育
住房改革及公积金
高等学历、学籍等规定
其他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00年毕业的中专生,没分配工作,一直没入户,现在入该怎么办?需什么手续?
企业使用未成工
辞退经济补偿与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问题
这种做法对吗?我应该怎么做?
急求陕西省1988年执行的职工因工死亡的供养人员的范围和条件
本公司有一員工﹐在上班途中自已騎自行車摔倒﹐造成右手骨折﹐請問此件案例是屬于工傷嗎﹖
我的脚趾短了算几级
国技14级表示什么?
请问我过了3年的
残疾人被无辜暴打至左手残疾,鉴定为本人带有先天性血友病,属于民事.这样的鉴定公平吗?像这样的事该怎么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北京将出台政策规范企业劳务派遣行为
人保部:将指导企业建立劳资对话的沟通机制
浙江临时下调社保缴纳比例 减轻企业负担
人保部:迄今未现裁员潮
妥善处理岗位流失和失业问题 保证职工工资发放
人保部:妥善处理倒闭裁员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关系
人保部:年底到明年我国失业率将有所增长
乌市用工不备案单位最高将罚2万
深圳劳保部门:建议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截至三季度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
相关劳动法解析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劳务派遣工作中对被派遣的劳动者承担义务问题的复函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无效吗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
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