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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10-10
【法律文号】:桂劳社培就字[2000]23号 【执行日期】:2000-10-10
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桂劳社培就字[2000]23号
【字体: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制为1年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在入学后第1学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五条 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等级规定:
       培养目标为初级工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所学工种(专业)对应的或相近的有国家职业标准、部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或部颁技术等级标准的职业(工种)的初级技能鉴定;学校认为必要,且学生又自愿的,经批准,可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另一职业(工种)的初级技能鉴定。
       培养目标为中级工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所学工种(专业)对应的或相近的有国家职业标准、部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或部颁技术等级标准的职业(工种)的中级技能鉴定;学校认为必要,且学生又自愿的,经批准,可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另一职业(工种)的初级技能鉴定。
       第六条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等级规定:
       培养目标为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如入学前具有所学工种(专业)对应的或相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所学工种(专业)对应的或相近的有国家职业标准、部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或部颁技术等级标准的职业(工种)的高级技能鉴定;学校认为必要,且学生又自愿的,经批准,可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另一职业(工种)的中级技能鉴定。
       培养目标为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入学前无所学工种(专业)对应的或相近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所学工种(专业)对应的或相近的有国家职业标准、部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或部颁技术等级标准的职业(工种)的中级技能鉴定,学校认为必要,且学生又自愿的,可以申请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另一职业(工种)的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学生毕业后,如从事与所取得的中级技能的职业(工种)一致(或相近)的工作,三年后可持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作单位劳动工资部门的证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参加该职业(工种)的高级技能鉴定,并免试理论。如从事的工作与所取得的初级职业技能的职业(工种)一致(或相近)的,两年后,可按上述同样办法申请参加该职业(工种)的中级技能鉴定,并免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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