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颁布日期】:2000-10-10
【法律文号】:桂劳社培就字[2000]23号 【执行日期】:2000-10-10
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桂劳社培就字[2000]23号
【字体: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市劳动局,各技工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区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培训就业处联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毕业生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使我区技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以确保技工学校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辖区内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我区技工学校毕业生所学的工种(专业)有相关国家职业标准、部颁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或部颁技术等级标准的,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四条 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时间:
       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时间原则定在毕业学年上学期开学后的第二至三个月,即每年的10-11个月(春季招生的则在每年的3…4月)。具体是:
       学制为3年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在入学后第5学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学制为2年半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在入学后第4学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学制为2年的技工学校,可在入学后第3学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学制为1年半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在入学后第2学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本文共4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做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十八批平版印刷工等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关于同意印发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问题的函
 本省相关法规
·[广西]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试验性鉴定的通知
·关于启用2008年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
·[广西]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年度换证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若干规定
·关于启用2003版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通知
·关于技师考评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考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