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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输出服务 1、劳务输出服务费:指通过各类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组织务工人员到自治区外和自治区内跨省、市、县从事劳务活动,并由职业介绍机构实施外地考察、发布信息、宣传发动、职业指导、组织招聘、输出和跟踪服务、协调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等收取的费用。 2、劳务出省跟踪服务费:指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驻外省职业介绍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组织跨省流动就业,为劳务输出人员提供劳务信息、补办外出务工手续,协调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处理工伤死亡事故、疏导“民工潮”,维护我区输出省外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向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费用。 三、劳动保障代理 1、个人委托单纯档案托管服务费:指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接受求职人员或要求转换职业的员工的委托,为其代管档案、代办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申报职业资格证书考核的评审、党团关系转移、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系列劳动保障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劳动事务代理费:指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为其代办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员工管理、招聘录用、调动、职业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评审、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政策规定等系列劳动保障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境外就业服务 1、出境就业求职登记费:指为出境就业求职人员提供登记表,录入微机人才库1年内求职者提供境外就业信息服务收取的费用。 2、应聘报名费:指为应聘出境就业人员进行审核、综合素质测试及提供境外就业有关资料服务收取的费用。 3、委托招聘服务费:指为境外雇主和委托单位发布境外招聘信息、组织招工、招聘及办理有关手续收取的费用。 4、代办护照费:指出境就业人员办理护照时,进行的政审、护照工本等费用。 5、服务费: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出境就业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可分期或一次性收取,双方协商确定。 6、培训费:指为出境就业人员在出境前进行适应性训练,包括语音、技能培训、介绍宗教风土人情、法律法规等收取的费用。 五、外国人就业服务收费 办理外国人就业登记手续费:指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办理登记的手续费,含管理费,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个人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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