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颁布日期】:2000-6-23 |
| 【法律文号】:桂劳社字[200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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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200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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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桂劳社字[200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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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0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动调整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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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县劳动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区直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桂政发[1997]101号)规定,现将2000年我区企业(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自动调整标准通知如下: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6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退职生活费12元。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范围、执行时间及经费来源,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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