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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网局、直属省(区)电力局、流域机构、水总、电规院、机械局、物资局、科研院(所)、院校、疗养院及部在京有关直属单位: 一九五O年治淮开始后,为了解决技术人员不足,当时华东军政委员会决定,华东地区各高等学校的土木、水利系应届毕业生和三年级学生,都要去工地工作一年再返校结业或继续学习,由于治淮推迟一年毕业分配,不影响工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仍按原定毕业之时起算。这个决定是由当时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长唐守愚同志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副部长钱正英同志共同向各校宣布的。 近年来,这批参加治淮的学生不断来信,反映有的单位不了解当时华东军政委员会的这个决定,希望正式发文明确。考虑到当时因为治淮的需要,华东军政委员会又有明确规定,为此确定,凡经组织批准,因参加治淮工作而推迟一年毕业分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仍按原定毕业之时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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