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水利电力部 【颁布日期】:1985-12-10
【法律文号】:(85)水电干字第202号 【执行日期】:1985-12-10
水利电力部
(85)水电干字第202号
【字体:  
关于确认参加治淮的学生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各网局、直属省(区)电力局、流域机构、水总、电规院、机械局、物资局、科研院(所)、院校、疗养院及部在京有关直属单位:
  一九五O年治淮开始后,为了解决技术人员不足,当时华东军政委员会决定,华东地区各高等学校的土木、水利系应届毕业生和三年级学生,都要去工地工作一年再返校结业或继续学习,由于治淮推迟一年毕业分配,不影响工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仍按原定毕业之时起算。这个决定是由当时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长唐守愚同志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副部长钱正英同志共同向各校宣布的。
  近年来,这批参加治淮的学生不断来信,反映有的单位不了解当时华东军政委员会的这个决定,希望正式发文明确。考虑到当时因为治淮的需要,华东军政委员会又有明确规定,为此确定,凡经组织批准,因参加治淮工作而推迟一年毕业分配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仍按原定毕业之时算起。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更新和维护国家税务总局外语人才库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国家测绘局各级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主要科目教学指导大纲》的通知
·中央企业“博士服务团”成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