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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家劳动总局
【颁布日期】:1978-8-29
【法律文号】:(78)劳薪字43号
【执行日期】:1978-8-29
国家劳动总局
(78)劳薪字43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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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
关于病退、困退知识青年的工龄计算问题(摘录)
江西省劳动局:
二、原分配在农场、垦殖场当职工的知识青年,经县以上知青办批准按病退、困退离开农场、垦殖场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可以将他们在农场、垦殖场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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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农场职工调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处理意见(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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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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