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劳动人事部 |
【颁布日期】:1985-12-6 |
| 【法律文号】:劳人险[1985]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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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198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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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一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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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事局: 十一月送来《关于建国前(一九四九年一月至九月底)参加工作的教师给予全薪退休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意见: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教师享受的薪粮制属于薪金制范畴,按国家规定不能办理离休,也不能享受全薪退休,目前仍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干部退休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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