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社会保障部工作机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部发[1994]185号)精神,我部和国家测绘局组织专家。依据测绘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了天文测量工等1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业经审定,现印发施行。 附件:测绘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目录。 附件: 测绘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目录 1、 天文测量工 2、 重力测量工 3、 三角测量 工 4、 水准测量工 5、 测量计算工 6、 航测外业控制测量 工 7、 航测外业调绘工 8、 航测风业照像工 9、 航测风业加密工 10、 航测内业测量工 11、 地图编绘工 12、 地图清绘工 13、 测缓仪器修理工 14、 工程测量工 15、 控制测量工 16、 地形测量工 17、 地籍测量工 18、 数字化测图工 19、 CPS测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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