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
【颁布日期】:2002-2-9 |
| 【法律文号】:劳社部函〔2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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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20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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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劳社部函〔20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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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江苏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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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调整2002年江苏省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苏劳社险〔2001〕39号,苏财社〔2001〕1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江苏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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