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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力局 【颁布日期】:1986-10-8
【法律文号】:社司字【1986】30号 【执行日期】:1986-10-8
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 劳动人事部计划劳力局
社司字【1986】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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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劳动工资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工资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

  现将“劳动工资统计问题解答”随函寄去。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报表制度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给我们。

                    劳动工资统计问题解答

  一、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合同制工人保险福利待遇低于原固定工人部分,用工资性补贴予以补偿,工资性补贴的幅度,为合同制工人标准工资的15%左右。这部分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凡发给本人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因工资总构成中暂列入各种津贴栏内。
  二、合同制职工按规定缴纳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三的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按月在工资中扣除,这部分退休养老基金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因是本人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所以应计入工资总额,在工资总额构成中列入计时工资栏内。
  三、不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有些也实行工龄津贴,在工资总额构成中如何统计?
  答:企业用奖励基金发放的工龄津贴,可列入工龄津贴栏内。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后,地区工资补贴在工资额构成中如何反映?
  答:地区工资补贴是工资标准的一部分。工资改革方案中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项合计是按六类工资区计算的,七类和七类以上工资区标准是按地区工资补贴系数乘以两项合计计算的,在工资标准表中已经计算好。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中已包括了地区工资补贴。
  五、一些地区将肉类价格补贴由发现金改为发肉票、如何统计?
  答:原则上应统计在“未包括在全年工资总额中发给个人的肉类等价格补贴”中。
  六、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企业,由企业向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百分之十五左右的退休养老基金,这部分钱如何统计?
  答:企业在工资总额和保险福利费用中均不统计,拟由社会保险机构建立保险福利费用支出情况统计制度。
  七、大型联合性企业如何划分行业?
  答:由于目前还不具备按二级核算单位划分行业的条件,所以暂时仍按一级核算单位划分行业。在大型联合性工业企业中,除建筑业、由国家拨款的中等专业学校和科研单位外,其他均列入工业中。单位数也按一级核算单位计算。
  八、农场附属的工厂和学校如何划分行业?
  答:农场附属的不独立的工厂和学校仍列入农业中。
  九、企业破产后,原企业职工如何统计?
  答:已经转为待业的不作职工统计,在增减表减少中列入“其他”栏内。
  十、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表中的合同制职工如何解释?
  答:应参照国务院77号文件执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合同制职工是指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签订合同招收的职工。
  十一、合营企业与紧密型横向经济联系的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营企业是指不同所有制之间的联合经营,包括:全民与集体合营,全民与私人合营,集体与私人合营,中外合营等。而全民企业与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与集体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并没有改变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所以仍应分别统计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十二、全民所有制单位非在职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构成情况表(劳年综20表)中的“护理费”,“生活补贴”,“交通费补贴”和“其他”各栏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护理费”指因工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离休人员的护理费,以及因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的护理费。
  “生活补贴”指按国务院国发【1985】6号文规定,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发给的生活补贴费。
  “交通补贴”指按月发给离休人员的交通费补贴。
  “其他”指易地安家的退休、离休、退职人员安家补助费,退休、离休、退职人员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困难补助以及书报费、洗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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