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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各单位新建的集体所有制修建工程队生产工人执行那个工资标准问题,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市属各局新建的集体所有制修建工程队新招收的工人可参照市基建工程指挥部土建工人的工资标准执行. 区、县属工业、财贸等部门新建的集体所有制修建工程队新招收的工人,仍按照我局(74)市劳革资字第32号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各区、县属工业、财贸等部门,原有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修建工程队生产工人的工资标准,暂不变动. 三、各修建工程队新招收的工人,实行学徒制的工种范围,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待遇,均应按照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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