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 【颁布日期】:1995-1-27
【法律文号】:京劳管发【1995】16号 【执行日期】:1995-1-27
京劳管发【1995】16号
【字体: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介绍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劳动局,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发展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事业,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的网络体系,现将《北京市职业介绍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北京市职业介绍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展北京市的职业介绍服务事业,建立、健全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全市职业介绍信息联网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1991年第3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当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手段收集、存储、传递和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逐步建立全市职业介绍信息服务的网络体系,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
      第三条   市劳动局主管全市职业介绍信息工作,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在市劳动局的领导下建立市职业介绍信息中心,负责全市职业介绍信息网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   市职业介绍信息中心的职责是:
      (一)制定职业介绍信息网络运行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指导职业介绍信息网络成员开展信息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开发职业介绍信息工作软件;
      (四)对全市劳动力供求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预测;
      (五)保证信息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定期向市劳动局报告全市劳动力供求状况和职业介绍信息网络工作情况;

本文共4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人才支持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复学复课、就业援助和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进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
·关于促进“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活动的通知
·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条件的补充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外来农民工职业介绍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