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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72号)文件下发后,各地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社区建设的发展进程,从当地实际出发,依托工作平台,强化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全面开展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社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社区就业工作的开展。 按照《关于评选推荐全省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184号)要求,经民主推荐,市州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审查,报省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省共评选出社区就业先进单位50个,社区就业先进个人100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省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决定,对上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全省劳动保障、民政部门和广大社区就业工作者向先进学习,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奋发有为,为推动全省社区就业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湖南省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名单(略) 2、湖南省社区就业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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