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征收资金税
试行本办法的企业,按照财政部规定征收资金税,资金税的起征点放宽一个半月.
九、关于企业内部的分配
试行本办法的企业,要层层落实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企业要制订出内部分配办法,报区、县、局(总公司)审查批准.
十、审批程序
具备试点条件,申请试行销售合格产品全额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上报方案,经主管局(总公司)审查同意后,报市劳动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附表:
实行销售合格产品全额计件工资制企业工资基数测算表
填报单位: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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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单│1985│1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