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审计局 关于成立北京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1998年3月19日京劳资发[1998]42号)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计划单列企业,各区(县)劳动局、财政局、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成立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劳部发[1997]273号)精神,结合北京市情况,决定对原北京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和办公室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立北京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领导任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有关处室领导任办公室的主任、副主任。机构组成情况如下: (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洪士珩(市劳动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晓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济(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员:贾方红(市劳动局计划与工资处处长) 王琪(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任小黎(市审计局综合处处长) 王泽民(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处长) 马雯燕(市劳动局统计处处长) 王章星(市劳动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贾方红 副主任:王琪、任小黎 成员:王泽民、马雯燕、王章星、林潜 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审议决定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规划,研究决定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事项。 2.审议决定监督检查的专项法规、政策文件。 3.指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开展工作。 4.审查由办公室提出的对企业和责任人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初步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决定。 5.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并指导办公室实施检查。 6.听取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并审定向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上报的总结报告。 (二)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主要是: 1.草拟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确定对企业的具体检查方式并组织实施。 2.负责草拟监督检查的专项法规、政策文件,制定和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的程序、方法,并具体组织的指导各区、县、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审定推荐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参加企业工资内外收入专项审计,并指导其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4.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举报信、举报电话及时进行处理。 6.及时了解各区、县、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其工作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三、原北京市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小组和办公室撤销。 四、各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前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地区、部门、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该项工作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具备条件的,要与财政、审计部门联合成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这项工作。 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司、计划单列企业领导要重视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积极支付;劳动、财务、审计部门要相互配合,针对本单位所属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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