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完善劳动力市场规则体系,2000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了2000年第57号令《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对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我市劳动力市场,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保证劳动力市场有序、平稳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对职业介绍活动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一)我市职业介绍工作的基本情况 职业介绍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我市职业介绍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日渐成熟,在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再就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职业介绍服务体系。 截止到今年6月,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已达370家,其中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开办26家,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150家,行业主管部门开办64家,社会团体开办53家,其他77家。基本形成了以市、区(县)、街道(乡镇)职业介绍机构为主干,以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组织及其他法人实体举办的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多层次,多类型,覆盖全市的职业介绍网络。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更为广泛,包括开展日常登记推荐,供求信息的开发与利用,为存档人员代办养老、失业、大病等社会保险;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广泛开展职业指导,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培训信息以及法律或政策咨询等。同时,服务方式和手段逐步多样化、现代化,以网络互联的形式为主体、点面结合,为社会各个层次的求职人员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开展服务,引进计算机联网技术,存储和处理信息,发挥网络优势和规模效益,初步形成了面向本市城乡,较为完整的信息网络体系,联网单位发展到近180家,网上日常有效信息量达1.6万条左右;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调查分析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实现了定期向社会发布用人单位岗位空缺需求和劳动者求职趋向信息,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理选择用人和求职,为求职者根据市场需求定向参加职业培训提供了依据,促进了劳动者素质和技能的提高。 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就业的市场化程度逐年提高,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加强。截止到1999年度,全市各职业介绍机构累计接待各类求职人员达520余万人次;接待用人单位26万余家;有160余万求职人员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找到了职业或实现了职业转换。并且为16万余人次的流动职工提供了存档服务,登记介绍交流成功率从前些年的23%提高到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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