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颁布日期】:2002-9-29
【法律文号】:云劳社[2002]135号 【执行日期】:2002-7-1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劳社[2002]135号
【字体:  
关于从2002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范围内的以下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27元的基础上,再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干部,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
          3.建国初期(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干部,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
           4.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1)月基本养老金在600元以下(含600元)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4元;(2)月基本养老金在600元以上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4元;
           5.企业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在600元以下(含6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4元。
         (三)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8元。
           四、资金来源
          (一)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资金,按规定从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地州市因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出现的基金缺口,由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予以适当补助。
本文共3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关于养老保险公司经营企业年金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口径问题的复函
 本省相关法规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原有企业年金移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和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和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5号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