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咨询网
开始登录 登录 | 注册帐号 注册 | 忘记密码 新手帮助
在线咨询
法律搜索
【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1-4-6
【法律文号】:京劳社医保发[2001]56号 【执行日期】:2001-4-6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医保发[2001]56号
【字体:  
关于公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医疗单位,各局、总公司劳动处,各计划单列企业: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68号)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11号)有关规定,在医疗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批准,确定了527家医疗机构和18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北京市第一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下发给你们。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要。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按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其定点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名单

      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

      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名单

  附件一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419家    
      

本文共47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第15页 第16页 第17页 第18页 第19页 第20页 第21页 第22页 第23页 第24页 第25页 第26页 第27页 第28页 第29页 第30页 第31页 第32页 第33页 第34页 第35页 第36页 第37页 第38页 第39页 第40页 第41页 第42页 第43页 第44页 第45页 第46页 第47页 
网络收藏夹:百度搜藏 Google书签 Live Bookmark Yahoo书签 新浪ViVi QQ书签 天极网摘 和讯网摘
   国家 法规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执行渝劳社办发〔2006〕121号文件相关问题的复函
 本省相关法规
·关于1-4级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式变更的批复
·关于北京市2008年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
·关于因工伤导致精神疾病、传染病的工伤职工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北京市工伤康复机构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新增十家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的通知
地区法律查询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云南省
陕西省
宁 夏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山西省
安徽省
广 西
甘肃省
黑龙江
河南省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青海省
新 疆
西 藏
贵州省
全国  

劳动保障维权在线咨询

相关劳动保障新闻
相关劳动法解析
About 51Labour - 劳务派遣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法律顾问 - 友情连接 - 免责声明
常年法律顾问:陈崇武律师 版权所有 中国劳动咨询网 Copyright © 2002-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粤ICP备05025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