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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颁布日期】:2000-8-18
【法律文号】: 【执行日期】:2000-8-18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字体:  
关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自我市开展房改售房以来,部分售房单位因种种原因未向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购房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尽快将房屋所有权证发给购房职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由各区、县房地局近期集中一段时间受理房改售房登记发证。请房改后尚未办理房改产权证的单位,抓紧时间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局申请办理房改售房登记领证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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