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发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
【颁布日期】:1998-3-31 |
| 【法律文号】:(98)京房改办字第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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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日期】:1998-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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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98)京房改办字第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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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98)京房改办字第015号《关于延长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折扣政策执行期限通知》中购房职工工龄计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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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公室,各市属单位房改办公室,中央在京各部门、各单位房改办公室: (98)京房改办字第015号《关于延长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价格和折扣政策执行期限通知》中购房职工夫妇工龄计算问题,现明确如下:购房职工夫妇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其工龄仍然计算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前;购房职工夫妇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其工龄计算到1997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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