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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1-7-19
【法律文号】:京劳社培发[2001]111号 【执行日期】:2001-7-19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培发[2001]111号
【字体:  
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局、企业集团劳动、教育部门:
      为了推动社区就业的深入开展,使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尽快在社区实现再就业,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动社区建设,根据我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就业意见的精神,现就开展社区就业培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就业培训是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及本市其他从业人员、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进行的,以提高社区就业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为目的的职业培训,包括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社区创业培训。社区就业培训是再就业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再就业培训向社区的延伸和拓展。
      推进社区建设是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而扩大就业则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因此,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培训,不仅是促进社区就业,保持我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的根本保证,而且也是规范社区服务行为、提高社区服务质量的根本保证,是促进社区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社区就业培训在首都经济发展战略中,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和社区建设中,将越来越占据重要地位,成为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社区经济建设,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实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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