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县局,各有关局、总(集团)公司劳动教育部门,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
现将《关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本市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本市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的规定
2.北京市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学生办理农转非证明 附件1:
关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本市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的规定
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简化我市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本市新生户口迁移手续,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北京地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口的新生,入学后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农业户口学生,在学籍注册后,由招生学校填写统一式样的《××××学校本市农转非学生名册》、《北京市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学生办理农转非证明》(式样附后)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核对后,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印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