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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01-4-25
【法律文号】:京劳社纪发[2001]66号 【执行日期】:2001-4-25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京劳社纪发[2001]66号
【字体:  
关于转发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及时收集并协调解决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投诉,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实行。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办法》的实施是改善首都投资环境,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同时有利于促进我们改进工作,加强行风建设。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并明确由行风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
  二、建设联系,积极配合。各区(县)行风主管部门应尽快与所在区、县投诉中心建立联系,加强信息沟通,积极配合所在区、县外商投诉中心的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在时限要求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和投诉中心,同时报我局行风办备案。
  三、认真执行,加大查处力度。在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过程中,各承办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查办不正之风的力度,并把查办正之风案件的工作列入行风建设考核内容。
  四、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局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具体承办部门。联系电话88011169
  附件: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
  投诉处理处理办法》的通知
  (2001年3月16日    京经贸促字[2001]4号)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有关部门收文后一周内,确定专门工作部门与市投诉中心建立联系。
  北京市外商投诉中心联系电话:65543163
                  传真:65543161
  附件一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投资环境,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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